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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律师所总结外国人欠款不还你应该注意什么

作者: 昆山金牌律师孙磊 来源: www.ksslls.com 日期:2020-4-20 11:03:45人气:577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外国人来我国经商、务工、上学、旅游的也越来越多,和他们打交道也越来越多,当然也有金钱上的往来。如果是中国人欠债不还,我们还比较清楚如何处理,如果是外国人欠债不还怎么办?昆山律师事务所律师总结处理外国人欠款不还应该注意事项。虽然外国人欠款不还,原则上没有什么不同,但是也是有着细微的差别。

一、外国人在国内收我国法律约束

  外国人欠钱,在诉讼或执行过程中是可以限制出境的,外国人在国内要受我国法律约束。除非他有外交豁免权。

二、外交豁免权

  外交豁免权全称为外交代表的管辖豁免权。外交豁免权指一国派驻外国的外交代表(不论是常驻代表或临时使节)享有一定的特殊权利和优遇;豁免是指对驻在国管辖权的豁免,也可包括在外交特权之内。按照国际法或有关协议,在国家间互惠的基础上,为了保证和便利外交代表执行正常职务,各国根据相互尊重主权和平等互利的原则,按照惯例或有关协议相互给予。外交特权和豁免本质上属于代表的国家,而不属于外交代表个人,因此个人无权自行放弃。

  昆山债务律师提示:一般而言,和大家打交道的欠钱的这些人,是没有外交豁免权的。

三、限制出境

  指有权机关依法对入境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或本国公民采取的阻止其离境的行为。限制出境制度旨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以及公共秩序,是国际社会的通行做法。

四、提起诉讼

  1、可以向法院申请限制出境措施。
  2、一是请求我国的受理法院向该外国人所在的法院申请承认域外效力和司法协助,这个选择比较容易,你只要向我国的受理法院提出此项要求就可以了,剩下的不用做什么了。
  3、第二种选择就是你不用做什么,我国法院通常会主动的向涉外法院请求司法协助的。

五、申请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如果外国人,在我国境内有合法资产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九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六、向中国驻国外大使馆寻求帮助

  可以通过中国驻该外国人的国家大使馆寻求帮助,一般会有答复。但不一定能够起作用。

七、注意事项

  1、注意留存证据;
  2、最好有国内的担保人、或抵押物;
  3、第一时间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限制出境;
  4、如果已经离境,也应先行起诉,等条件成熟在执行,否则可能会超出期限,而不予承认。

  资深昆山债务律师说,遇到外国人欠你钱不还,不要觉得手足无措,外国人欠债不还怎么办的问题原则上与国人一致,即在国内除享有外交豁免权的个别人,外国人在我国法律面前没有什么不同。只有细微上的差别,即他们是外国人,要考虑离境的问题、国内有没有资产的问题等,一旦发现不还,最快申请起诉,并申请限制离境。如果你现在还不知道怎么办,可以找昆山律师详细咨询。


— 客户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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