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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返聘人员被辞退可以要求公司补偿吗?

作者: 昆山金牌律师孙磊 来源: www.ksslls.com 日期:2020-4-19 10:22:44人气:1182
  昆山律师咨询:我们都知道,如果在劳动合同的期限之内,公司无理由解除劳动合同个,需要依法给予员工补偿。那么对于退休返聘人员被辞退时,是不是也可以要求公司给予赔偿呢?昆山劳动纠纷律师给出的回答是否定的。具体内容如下:


  昆山劳动纠纷律师解释退休返聘人员被辞退不能要求经济补偿的原因:劳务关系解除时经济补偿问题劳动关系中,除法定情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应当给予劳动者一定经济补偿。但在返聘人员与聘用单位间存在的劳务关系则不存在经济补偿的规定。基于此,聘用单位与返聘人员间解除劳务关系时,不应当再享有经济补偿。

  如果因为退休员工不属于劳动部门管理,不能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所以聘用离退休人员不能依据《劳动法》[1]第28条执行。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如果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

  法律依据:根据我国《劳动法》第15条的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该条款的内容来看,我国法律仅规定了劳动者劳动年龄的下限,没有规定劳动者年龄的上限。目前我国现行退休制度规定劳动者的退休年龄为男60周岁,女职工50周岁,女干部55岁,依此规定法定退休年龄应视为劳动者劳动年龄的上限。劳动年龄的法定性表明劳动者劳动年龄根据法律的规定,而不受劳动者自身实际劳动能力影响。


  因此劳动者劳动年龄的法定年限届满之日,也是劳动者劳动年龄的终止之时。但我国的法律对离退休人员再就业未作禁止性规定,因此离退休人员再就业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但劳动部办公厅(劳办发 [1997]88号)《对<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中明确规定,离退休人员聘用协议的解除不能依据《劳动法》第28条的规定,即不发给经济补偿金。所以用人单位聘用已超过劳动年龄及已退休的人员在解除聘用关系时,不支付劳动法所规定的经济补偿金。

  昆山劳动纠纷律师咨询总结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知道,退休返聘人员被辞退不可以公司补偿的原因是:已经能够退休的人员,不具备法定劳动者资格,返聘的,不是劳动关系,不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规。因此单位是不与退休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而是签订劳务合同。因此退休返聘人员被辞退是不可以要求公司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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